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发挥应有效益,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济宁市任城区水务局水土保持技术科和水政执法组一行四人对运河水厂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进行了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了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程序、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相关技术报告的编制及项目现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等情况。实地查看过程中,检查组对照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和相关标准规范,深入到运河水厂的各个区域,对厂区内的边坡防护、排水系统、绿化工程等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检查。厂区内,植被覆盖良好,边坡经过有效的加固和防护,排水设施布局合理,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核查组对运河水厂在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方面的工作给予肯定。在资料审查环节,核查组对运河水厂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了细致审查。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核查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了逐一核对,重点检查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是否与方案批复一致、各项指标是否达标、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等内容。
此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不仅加强了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也为其他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借鉴和示范,更为运河水厂提升厂区的水土保持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