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开展新《公司法》专题培训

2024-06-28 | 点击量:

6月27日,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新《公司法》专题培训会召开,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邓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董事、董事会秘书孙玉芝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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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刚在讲话中强调,举办这次新《公司法》专题培训,时机很恰当,也很有必要,对指导公司今后工作具有深远意义。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新法修订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将新法的新形势新要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紧密结合起来;要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引领企业转型升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要学好用好,切实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成效。通过从理解中学、带着问题学、领导干部带头学,解决“怎么学好”的问题;构建一个“大培训”格局,开展一次“大起底”排查,解决“怎么用好”的问题。三是要示范引领,营造良好培训学习新风尚。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并进,以严的纪律、好的形象、新的风尚营造一个良好的培训学习氛围。

培训邀请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文光进行授课。马文光律师以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的影响为视角,通过新旧法条对比,结合现实案例,进行互动交流,重点从新《公司法》修订背景、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调整、董监高的责任与风险防范、对国有企业治理及对外投资等方面,全面阐释了新《公司法》对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参训人员深入理解与适用新《公司法》提供有效参考。

此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利于有效应对新《公司法》对企业合规经营带来的变革与挑战,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培训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职能部门、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公司分管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法务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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